为进一步加强对江西省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处置利用单位的日常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省环保厅决定从今年7月底起对全省涉及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的单位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单位是,年产生100吨以上工业危险废物的现有企业;产生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容器的单位;产生废弃印刷电路板的单位;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的涉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处置单位。检查内容涉及企业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危险废物转移申报登记、转移联单执行、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危废经营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制度等10大类30个小项方面。
检查采取企业自查、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 (江西省环保厅)